Gravity軟件公司,專注于手機移動程序的開發(fā),品牌設計公司,為其創(chuàng)作的豐富色彩,由無數個類似便簽條方塊組成的圓形標志設計,充分體現了移動軟件給人們帶來豐富體驗和完美生活的寓意。
Gravity聯合創(chuàng)始人阿米特·卡普爾(Amit Kapur),是Myspace的早期雇員之一。2009年,他和其它兩名高管共同創(chuàng)建了Gravity。此前曾獲超過2000萬美元風險投資,其投資者包括August Capital、Redpoint Ventures和Upfront?,F被AOL(美國在線)收購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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